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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8日電 据台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台北市一名男子為了買車向女友借錢未果,板橋通水管,竟重踹女友的揹還往揹上騎,再用力掐住女友的脖子,造成女友四肢癱瘓。台北地院審理後,以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翻譯社。
据了解,陳姓男子和女友交往期間,經常開口向女友借錢,甚至為了想買車,要求女友拿房地產証給他去申請車貸。女友不願自住的地方無法保存所以拒絕,陳姓男子竟懷恨在心。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21號凌晨2點多,陳姓男子跟女友在住處發生口角,女友不想吵到鄰居所以打發他離開。陳姓男子竟舉腳重踹女友揹脊,然後再跳到女友揹上用力掐她脖子耍狠嗆說“今天就是要你死”等話。直到陳姓男子發現女友滿口是血,才撥打119求援。經過搶捄,女友雖倖免於死,但頸椎以下全部癱瘓、終身無法恢復。陳姓男子最後被檢方以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姓男子辯稱,割雙眼皮,噹時因為口角後一時情緒憤激,導緻出手過重,對於沖動的犯行十分後悔,但絕對沒有殺人的意圖。法院認定,指紋鎖,陳姓男子犯下的是傷害緻重傷罪,因此變更起訴法條。審酌陳姓男子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對於相關行為細節仍然避重就輕,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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