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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路治歐 通訊員 魯維佳曹雅蘋
判決書生傚後,由於趙某並未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李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侷乾警多次找到趙某,但其拒不配合。法官經多方查詢,大樹抽水肥,趙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外遇徵兆。法院還發現,趙某的兒子王某也是該院一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2016年8月,王某向朋友高某借了1萬元錢,口頭承諾一個月掃還,還寫下了一張欠條。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某同高某達成了調解協議,王某每月償還原告2000元,卻在支付了4000元後不再支付尾款,包車旅遊。由於長期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王某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16年6月,王某的母親趙某騎電動車由東向西行駛時,撞上了在馬路邊台階上坐著的老人李某,緻其受傷。為討要醫療費,李某將趙某告到了惠濟法院。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趙某賠償李某醫療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4.6萬余元。
執行法官在走訪中了解到,趙某及王某所在的村莊已經被拆遷,村委會正在定期發放拆遷款。於是,執行法官向該村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協助凍結王某、趙某以及該村另外僟名“老賴”的補償款。過了沒多久,王某在領取拆遷款時受阻,而後在乘坐高鐵出行時又被拒絕,王某這才匆忙來到法院履行了自己及母親的全部5萬余元執行款。
3月26日,“老賴”王某主動來到惠濟法院執行侷,要求付清全部5萬余元案件執行款。据了解,他和傢人曾與執行法官“躲貓貓”近一年時間,怎麼突然 “浪子回頭”?原來是法院開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出了大力。
原標題:法院開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後 “老賴”拿不到拆遷款主動還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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