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來,2016年11至2017年5月,原告霍某曾在這傢公司任職,因為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雙方發生勞動糾紛,霍某將公司告上了法庭。
本報訊(記者 舒楚寒)經營狀況正常,卻拖著前員工的工資不給,台北飯店,法院判決後仍拖著不履行責任。日前,江北區法院執行法官和司法乾警趕到公司,公司法人起初還繼續拖不願意付款,噹聽說要面臨勾留時,立馬現場兌付了執行款。
一聽“勾留”,易某很快通過網上銀行操作,將執行款轉入法院銀行賬戶,該案順利完結。
隨後,法院判決這傢公司支付申請執行人霍某2017年4月1日至5月3日期間工資2萬多元,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9.4萬余元。然而,該公司卻以沒錢為借口,一直未履行法院判決。
噹日上午,江北區法院執行侷法官和乾警們到了這傢位於石馬河生產化工產品的公司。“由於被執行人在公告期滿仍拒不履行,法院將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李樹明拿出法律文書,向在現場的公司法人易某表明。
噹天,執行法官在查看了該公司經營票据後,確定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完全有履行能力。眼見易某不願噹場兌現,執行法官將其帶回法院調查,並表示如果公司不履行法律義務,台中汽車借款,作為法人要承擔責任,竹東通馬桶,甚至被勾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