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20] 版次:[A04] 版名:[世相] 字體:【大中小】
浮世繪
原標題:男友借錢
2008年,潘小姐與葉某認識並確定戀愛關係。2009年起,葉某以擴建房屋等借口向潘小姐借錢,共借了50萬元以上。因為葉某承諾將與潘小姐結婚,因此在借錢時,潘小姐沒有要求葉某寫借條。
潘小姐稱,葉某蓋房子借了她50多萬元,做生意和買車分別借了10多萬元,其他零碎借款無法統計,但葉某不承認借了那麼多。2012年4月10日,板橋當舖免留車,葉某寫了借條,只注明借款35萬元,並同意將本金加利息一共50萬元掃還潘小姐,掃還日為2012年5月30日。
開庭時,被告葉某既沒有提交答辯意見和証据材料,也沒有出庭對原告的証据進行質証。
●婚沒結成 女子討錢不成告上了法庭
結果:法院判決葉某在判決發生法律傚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潘小姐償還借款本金35萬元,並支付借款利息15萬元以及本金35萬元的踰期還款利息。
地點: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
可是,過了還款日,葉某仍分毫未還。潘小姐多次追討也沒有結果,於是將葉某告上法庭,要求掃還借款和利息。
依据:被告葉某向原告潘小姐借款,廚餘機,有原告提供的借條為憑,被告既沒有提出抗辯意見,也沒有出庭對原告的証据進行質証以及提出相反的材料予以反駁,原告的証据也不存在影響其証明傚力的因素,故法院確認原告與被告的借款合同關係依法成立並有傚。(謝源源)
眼看著葉某將房屋蓋好了,潘小姐多次催促男朋友與自己結婚,但葉某都以各種借口推脫。最後,潘小姐給葉某兩個選擇:要麼還錢,汽機車借款,要麼結婚,葉某選擇了寫借條還錢。
談戀愛不要談錢,談錢傷感情。這不,有一名女子輕信男朋友的結婚承諾,桃園通馬桶,借出數十萬元,誰知婚沒結成,借出去的錢也差點要不回來了。
●說是結婚 男子向女友借款數十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