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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貸款被客戶經理“借用” 5村民拒還貸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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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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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3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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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貸款被客戶經理“借用” 5村民拒還貸被拘
截至8月28日,山東省成武縣南魯鎮的鮑言革等5名村民仍被關在成武縣拘留所。半個月前,他們和閆乾坤等此外6名村民被一輛中巴車拉進了成武縣拘留所。
成武縣汶上法庭負責人稱,這5人因不实行法院判決還貸款而被司法拘留。村民則稱,他們近百萬元貸款被原南魯鎮信誉社客戶經理臧林峰扣留调用,他們未拿到貸款,故不願還款。
據悉,臧林峰已被原單位消除勞動合同,曾被警方以涉嫌違法發放貸款刑拘,后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為由未予批捕。
事务
申請7萬卻多貸出8萬
南魯鎮的11名村民8月11日清晨坐火車前去北京。兩天前的8月9日,成武縣信誉聯社(2014年5月改制為成武縣農村商業銀行)起訴閆乾坤的案子剛開完庭,法庭未當庭宣判。
閆乾坤家住南魯鎮閆堂村。2014年头,他准備在濟南一處工地與朋侪一块儿包工,但手頭資金不足,便想到南魯鎮信誉社貸款,“當時准備貸六七萬元”。
當年3月14日,閆乾坤和朋侪一块儿來到南魯鎮信誉社,找到負責貸款的客戶經理臧林峰申請貸款,並供给了身份証、結婚証、戶口本和兩個擔保人的身份証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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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质料。
按規定,信誉社事情人員要到貸款人家中核實其還款能力及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但當年3月16日上午,在還未見到調查人員時,閆乾坤就接到了臧林峰的電話,“他說貸款已經申請下來了,讓我去拿錢”。閆乾坤当即趕到信誉社,見到了臧林峰。
談話錄音顯示,臧林峰屡次稱,他給閆乾坤多貸了8萬元用於信誉社內部周轉利钱,“最長一個月的時間還上”。閆乾坤请求臧林峰以信誉社的名義給其寫一張收條做証明,臧林峰稱,“以我的名義便可以了,比信誉社的名義強”。
但以后臧林峰又稱這8萬元錢用於信誉社內部轉賬,“因為得轉兩個(貸款)戶到期的款”。臧林峰屡次明確告诉閆乾坤,多貸出來的8萬元是信誉社利用,並讓其安心,不會把他弄進“黑名單”。
閆乾坤問臧林峰,“你們信誉社利钱還用轉嗎?”“收不上來的,超3個月了,來不了的這都是本身人,都認識,否则不會給他們轉”,臧林峰答复稱,“主如果轉這個貸款,才多弄的這個錢。”
閆乾坤還問臧林峰為何不到他家裡去調查,臧林峰稱,“調查啥,信誉社都晓得本身用的錢,又不是你們用的錢,這都是說好的,要否则也給你們辦不了”,“這都是給主任說好的”。
當天,閆乾坤的銀行卡轉入15萬元。閆乾坤稱,基於對臧林峰客戶經理身份的信赖,他簽字赞成臧林峰取走8萬元,將7萬元錢用在濟南包工。
臧林峰給閆乾坤寫的“借條”顯示:“今借用閆乾坤貸款捌萬元整,用於信誉社償還利钱”,题名日期為2014年3月26日。
閆乾坤被请求先承擔15萬元的利钱,但兩個月后臧林峰仍說信誉社還未周轉過來,8萬元需再用一段時間。又過了一個月,閆乾坤仍未拿到那8萬元,“信誉社主任王忠旭說找臧林峰說說,盡快還給我,第三個月的利钱讓臧林峰還”。
但又過了段時間,臧林峰失聯了。
貸到了款但未見到錢
閆乾坤后來领会到,從臧林峰處貸款出問題的並非他一人。南魯鎮李堂村村民劉啟平,因做买卖必要,於2011年3月經中間人介紹通過臧林峰貸款30萬元。
提交貸款所需各種証件后,劉啟平始終未比及銀行的調查人員。“幾天后他(臧林峰)直接讓我帶著擔保人去信誉社取貸款”,劉啟平稱,“當時銀行讓我辦了一張卡,辦好后臧林峰說他替我操作,就把銀行卡要走了,后來又說卡先不給我了,信誉社轉賬必要幾天。”
劉啟平認為臧林峰是在实行職務行為,但以后他屡次找到臧林峰,后者均稱錢還沒轉過來。至今,劉啟平也未見到這筆30萬元的貸款。
2014年2月23日,成武縣信誉聯社將劉啟平起訴到法院,请求其償還26萬余元告贷及利钱。劉啟平又去找臧林峰,“他說貸的款讓他們调用了,用於信誉社將要出現的不良貸款和應急利钱”。
2014年6月24日,臧林峰又給劉啟平出具一份書面說明,上面寫著“用劉啟平30萬貸款歸還馬廟村馬進秋貸款30萬元”。劉啟平领会到,有人替他還了4萬元貸款,“不是我還的,我也不晓得是誰還的”。
成武縣法院於2014年10月29日對劉啟平貸款案作出的判決書顯示,劉啟平在法庭講述了前述貸款經歷,至今未見到30萬元貸款,“原告從貸款到現在也一向沒向我催要過該筆告贷”。
劉啟平出示了臧林峰給其出具的欠條等書面証據。
法院認為,劉啟平辯稱本身沒有實際利用該筆告贷,而是被臧林峰所用,本身不應实行償還責任,但他認可原告將30萬元匯入其賬戶,劉啟平將銀行卡交給臧林峰利用,臧林峰給其出具了欠條,這僅能証明劉啟平與臧林峰之間有借貸關系,並不克不及罢黜劉啟平償還原告告贷的法令責任。法院判決劉啟平償還原告本金26萬余元及利钱,另3名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權向劉啟平追償。
劉啟平對法院判決不平,仍認為本身沒用這筆錢、不應當償還,但他並未在15日之內上訴。對此,他稱本身不懂法,不晓得可以上訴。
和劉啟平情況一樣的還有南魯鎮鮑田庄村民鮑春雷。2013年6月23日,鮑春雷通過臧林峰貸到9萬元,“臧林峰卡住貸款的發放卡遲遲不給我,后來告訴我說信誉社內部利用一下這筆資金用於周轉,保証在7月10日前給我”。臧林峰也給鮑春雷寫了一張“借條”:“今借到鮑春雷現金玖萬元整,7月10日前還。告贷人:臧林峰”,题名日期為2013年6月23日。
南魯鎮范張庄村民范伯燕、北村村民劉振營、鮑樓村村民鮑加全也各通過臧林峰貸款9萬,因與鮑春雷不异的缘由未能拿到貸款,均被告上法庭,並被判償還貸款。
村民還貸資金被扣留
臧林峰還被村民指控扣留村民還貸資金。鮑春雷的父親鮑言革就是此中一名。
鮑言革和同村的鮑加付曾於2013年通過臧林峰貸款9萬元。鮑加付的兒子稱,貸款乐成后,他們發現做买卖隻必要7萬元,就將剩下的兩萬元還給了臧林峰,“他是信誉社副主任,我們通過他貸的款,他說還給他就行,他再幫我們還到櫃台上,還給我們打了收條,我們就直接把錢還給他了”。
鮑言革家屬給記者供给的“收條”顯示,“今收到鮑言革貸款(現金)貳萬元整,收款人臧林峰”,题名時間為2013年10月17日。貸款到期后,鮑言革通過信誉社櫃台將残剩7萬元貸款還清。
“當時我們也不晓得這兩萬元有沒有還,直到信誉社把我們起訴了,才晓得臧林峰沒把這兩萬元還給信誉社”,鮑加付的兒子稱。
鮑言革家屬稱,被起訴后,他們曾拿著臧林峰寫的收條找到南魯鎮信誉社負責人,“他們說這兩萬我們不消管了,他們幫我們往上報”。收到傳票后,鮑言革及鮑加付又找到信誉社負責人,對方稱,“法令步伐得走,但你們安心,不找你們要錢”。但鮑言革不久就收到了法院的執行通知書,讓其償還残剩的兩萬元貸款。
李園村村民李福光的情況和鮑言革类似。2011年10月份,因买卖必要,他通過臧林峰在南魯信誉社申請了30萬元的貸款,2012年他還了20萬元,幾天后,臧林峰催他還此外10萬元,“那天我到時信誉社已放工,在二樓的辦公室找到了臧林峰,他說讓我把錢給他就好了,他第二天上班替我還,我把錢給了他就走了”。
但到了2013年4月,李福光接到了信誉社的催款電話,讓其還10萬元貸款,他就又找到臧林峰,“他說當時臨時用我的錢周轉了一個周期,還沒來得及給我還,讓我不消擔心,他給信誉社說一下”。
臧林峰給李福光寫的“收條”顯示,“今收到李福光現金壹拾壹萬元整(含利钱,記者注)。收款人:臧林峰”,题名日期是2013年4月15日。
半年后,李福光又接到信誉社催款電話,他再次找到臧林峰,“他說调用我的還款去還了別人的貸款,還沒周轉過來”。臧林峰又給李福光寫了個書面說明,稱“今调用李福光貸款10萬元整。利用人:臧林峰”,题名時間為2013年10月17日。
别的,南魯鎮李樓村村民李保收貸款15萬元,通過臧林峰提早還款3.9萬元被扣留﹔李園村村民李全印貸款20萬元,通過臧林峰還款20萬元,有10萬元被扣留。
記者核實到的上述10筆貸款中,共計99.9萬元被臧林峰扣留或调用。多名村民暗示,臧林峰並未向他們承諾允許其利用貸款會有什麼好處,“不单不給我們利钱,還要我們還多貸的款的利钱”。
调用别人貸款充“壞賬”
2014年9月份,閆乾坤等多名貸款村民已聯系不上臧林峰,便到成武縣公安局報警。幾天后,閆乾坤得悉成武縣農商行已向警方報案,指控臧林峰涉嫌違法發放貸款,臧林峰已經被刑拘。
成武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接管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稱,2014年7月7日,原南魯鎮信誉社事情人員帶著村民劉啟平的貸款手續來到縣公安局報案,稱臧林峰在擔任客戶經理期間違反貸款發放規定,不認真調查貸款人的償還能力和保証人的擔保能力,編造告贷人、保証人虛假資信等情況,給縣農商行造成重大損失,警方隨即對此立案調查。7月11日,臧林峰被刑事拘留。
辦案民警介紹,他們重要針對農商行報案稱臧林峰未按規定核實貸款人、擔保人資質的問題進行調查,發現臧林峰對其發放貸款的部门貸款人、保証人的資質未進行核實或核實不许確,他們於8月6日提請檢察院拘系臧林峰,檢察院於8月15日以事實不清、証據不合适拘系條件為由不予批捕。警方於8月16日按規定對臧林峰變更強制办法為監視栖身。2014年11月,警方曾向成武縣檢察院提交起訴意見書,但檢察院未支撑起訴。2015年2月,警方對臧林峰消除監視栖身,“今朝來看,對他的調查也隻能到這裡”。
該民警介紹,對於貸款被匯入貸款人賬戶以后被臧林峰利用的情況,屬於貸款人與臧林峰之間的私家借貸關系,農商行向貸款人追償后,貸款人可再向臧林峰追償。對於閆乾坤所稱的其把握的錄音,該民警稱,他們曾屡次找閆乾坤要該錄音,但其始終未能提交。
另據知恋人介紹,臧林峰被抓后曾向警方供稱,為了不克不及出現非應計貸款和利钱,他用劉啟平的30萬元貸款歸還馬進秋名下的貸款,用范伯燕的9萬元歸還張先玉名下的过期貸款,馬進秋、張先玉名下貸款的第一責任人都是臧林峰,残剩資金都用於歸還將要出現的不良貸款本金和非應計貸款和利钱。
隨著貸款陸續到期,村民們一個接一個被成武縣信誉聯社告上法庭。這些村民認為身為客戶經理的臧林峰,以信誉社內部利钱及貸款周轉必要為由利用他們的貸款,理應屬於臧林峰的職務行為,本身並未全数或部门利用這筆貸款,是以拒絕償還。
記者在南魯鎮走訪领会到,鮑樓村、西李樓村等多個村落的多名貸款人因未執行法院的還款判決而被法警抓走,有的村民在交了一部门貸款后獲釋,后因未能還清再次被抓。這些村民均通過臧林峰貸款,貸款情況类似。村民們反应,他們統計到的有10多個人、100多萬,還有不少人因不願還款擔心被抓而離家出走,也有人認倒楣把貸款還了。
5人因过期拒繳案款被抓
鮑樓村村民鮑加全2015年8月被判償還9萬元貸款。鮑加全老婆李玉琴稱,法警到他們家抓捕鮑加全以前,他們家不晓得鮑加全已被告上法庭,不曾收到法院傳票,也不晓得何時開的庭。
李玉琴介紹,本年4月的一天清晨,20余人到其家中搜尋鮑加全,鮑加全當時正在外埠做买卖,尔后再未敢回家。8月10日,鮑加全聽
小額借款
,說多名村民要進京反应情況,便回到成武縣,未及與家人見面,就和其他10人一块儿坐火車進京。
此前,多名貸款人已屡次到縣信誉聯社、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縣信訪局、菏澤市信訪局及銀監會、山東省信訪局、山東省銀監會反应情況,但都沒有結果。
8月11日上午,11人抵京后到國家书訪局遞交了质料,隨后被成武縣当局人員勸回。
8月13日午时12點多,一行人上了一輛15座中巴車,經過近10個小時的奔走后,中巴車回到成武縣,開到了成武縣拘留所。11人在拘留所等了一個多小時,核實完身份后,鮑加全、鮑言革、李保收、范伯燕、劉艷平5人被司法
近視雷射
,拘留,其余人員被允許回家。
村民認為這5人系因進京反应問題才被抓,汶上鎮人民法庭負責人對此予以否認。該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這5人的案件均已判決,且他們均未上訴,过期未繳案款,成武縣農商行已申請強制執行。在屡次下達執行書等法令手續后,他們仍拒繳案款。8月13日,法庭接到舉報,稱該輛中巴車上有5名被執行人,是以將車上人員帶到拘留所,核对完身份后將該5人司法拘留。對於線索來源,該負責人稱屬司法机密不克不及流露。
回應
銀行:相關問題系個人行為
現成武縣農商行南魯支行負責人、原南魯鎮信誉社主任王忠旭接管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稱,臧林峰系原南魯信誉社客戶經理,因其於2014年新增6筆不良貸款116萬元,於2014年7月4日被消除勞動合同。
王忠旭稱,發放貸款,客戶經理需按请求對申請貸款的客戶及其擔保人進行調查,對有償還能力的客戶才能發放貸款。當時臧林峰的身份是南魯信誉社的客戶經理,給合适告贷條件的客戶辦理貸款手續是其職責。
王忠旭稱,客戶申請的貸款批下來后,由告贷人持本人身份証及本人銀行卡到櫃台辦理貸款入賬手續,信誉社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法存入告贷人本人供给的銀行卡賬戶,並由告贷人在“貸轉存憑証”上簽字確認,貸款資金入賬后由告贷人自立安排利用。還款時,告贷人可將資金存入其名下個人賬戶由系統扣劃,也可由告贷人持現金到櫃台當面歸還,櫃員當面打印還款通知單交還款人,還清貸款本息的還將退還借據。
他暗示,貸款到期后,告贷人或保証人若是不实行還款義務,信誉社將依法訴訟、依法清收,誰承貸誰還款,誰擔保誰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我從來沒有讓臧林峰或其他職工用客戶資金作為信誉社內部周轉,誰告贷誰還本付息,也用不著周轉”。對於閆乾坤供给的錄音中,臧林峰稱他的行為經過主任赞成一事,王忠旭回應稱,“臧林峰的錄音、收條、借條之類的問題,屬於其個人行為。若是臧林峰扣留村民的貸款或還款資金,屬犯恶行為,我將向總行匯報,移交公安立案查處”。
法院:抓人屬正常執行步伐
汶上鎮法庭庭長魏震良接管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稱,成武縣信誉聯社向他們起訴后,他們已按照法令步伐通知所有被告人到庭參加訴訟,並發放舉証通知書,告诉被告人有舉証反駁對方的責任,“當事人沒有証據或提出的証據不足以証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証責任的當事人承擔晦气后果”。
魏震良稱,被起訴的貸款被告人中,90%以上都沒到庭應訴。部门受訪村民暗示,他們沒收到開庭通知,對此,汶上鎮法庭負責人稱,他們對所有案件都实行了法定告诉步伐。还有部门村民認為本身沒用錢就不必要還款,故未到庭。
魏震良稱,“依照法令規定,拒不到庭應訴的,視為自動放棄部门訴訟權利,可以缺席審判”。他暗示,若是村民認為本身沒拿到錢、不應該還款,可以在法庭上提交相應証據,經審查如發現此中有涉嫌違法犯恶行為的,法院將把有關案情移交給公安機關偵查。但因大部门貸款人未到庭應訴,也未提交相應証據質証,法庭隻能根據信誉社在庭上提交的証據審判,“有的村民提交的是臧林峰個人簽字的借條,這種情況屬於私家借貸行為,並不影響信誉社向貸款人主張還款權利”。他稱,他們對拒不繳納案款人員的抓捕屬正常实行執行步伐。
成武縣法院副院長周生勇接管記者採訪時稱,貸款村民如不平汶上鎮法庭的判決,可以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之內提起上訴,錯過上訴期后,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申訴,如申訴期也已錯過,可以向檢察院民刑科提交能夠充实証明原判有誤的証據质料,經檢察院審查后,做出是不是支撑其抗訴的決定。但新的司法步伐啟動以前,原判決依然有法令效劳。
8月26日,記者屡次撥打村民供给的臧林峰手機,均提醒空號。成武縣農商行南魯支行負責人稱,他們也無法聯系上臧林峰。記者從汶上鎮法庭獲悉,臧林峰曾因借民間高利貸未能償還被司法拘留,但法庭未流露其具體借貸時間及金額、拘留時間等細節信息。
京華時報記者懷若谷發自山東成武京華時報記者懷若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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